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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研院转发科技部人才中心关于征集科技创新创业导师的通知 - 2017/05/25

各有关学部、学院(系),校设研究院、附属医院,有关职能部门:

根据科技部人才中心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8号),推进我校国家级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统筹协调创新创业高级智力资源,为国家提供战略服务、向社会提供创新创业管理咨询、人才队伍培养等服务,经研究,现面向全校征集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导师30名,择优推荐进入科技部创新创业导师数据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人选的基本要求

1、拥护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2、科技领域的战略性、领军型专家;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或市级以上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的专家;创新管理领域权威专家;知名金融、法律等各行业领域的资深专家;具有辅导公司上市成功经验的实战专家及有丰富成功创业经验的企业家等。

3、具备与成果转化、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相适应的战略思维、政策研究、理论指导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和沟通能力,至少五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验,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状况能够适应工作需要。

4、已被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行业协会或地方科技部门聘任的创新创业导师、“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导师等可优先推荐。

二、征集导师的主要程序

1、推荐。科技部人才中心通过行政部门、重要区域、主流媒体、相关组织和创新创业人才等渠道征集导师候选人。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含地方行政科技管理部门、部分知名金融、证劵、投资、法律、实业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社会资讯机构)根据要求组织推荐和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个人也可直接报名。请各推荐单位本着公开公正、共建共享、以用为本、确保质量的原则择优推荐。

2、入库。候选入库导师将通过形式审查、专家评议、面试/试讲等环节遴选产生,其中部分工作环节将分区域与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联合开展,候选入库导师经公示通过后统一纳入科技创新创业导师库。

三、入库导师的工作重点

1、战略研究。对国家新兴产业、技术的发展状况与趋势做出研究解读;对创新创业生态环境进行战略研究;进入专家库参与国家科技管理;研究发布创新创业相关指数指标;对创新创业人才及成果转化相关政策、技术、管理问题提供建议与反馈。

2、培训辅导。针对科技人才创业、成果转化及创新创业服务,在人才服务平台、国家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基地及中国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联盟等平台上开展各类线上线下的培训授课及经验分享,对创新创业人才及企业进行个案辅导。

3、评议咨询。参与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高新产业园、孵化器等举办的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担任评委或导师;为地方创新创业人才引进、项目落地等提供评议服务;为科技企业的项目合作、人才引进等提供深度咨询。

4、梯队培养。作为创新创业辅导员队伍的引领者,共同参与创业辅导人才的培养,引进专业机构、提供专业资源、发挥专业能力,推荐评估各类创新创业专业服务机构等,推动创业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体系化、专业化。

四、在库导师的后续管理

1、导师经选聘后统一入库实现动态管理,导师库作为国家科技计划专家数据库的重要组成部分,定期进行信息更新、分类标识和统计分析,符合条件的导师纳入专家数据库,择优参与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工作;入库导师经选聘后统一颁发“科技创新创业导师”聘书。

2、科技部人才中心组织开展导师专属服务。定期推送科技创新创业相关信息,向导师传达国家科技战略、科技政策,输出科技资源;组织开展导师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对接、成果转化;通过国家部委官网及相关主流媒体择优对导师服务辅导的典型案例及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并优先邀请参与相关专著的编写等;每年通过一定方式从导师库中评选出若干名年度优秀导师予以表彰并公示。

请各位老师、各相关单位科研秘书将本单位推荐的科技创新创业导师情况分别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于6月23日中午12:00前将相关报名表及相关资料,以申报单位名称或申报人姓名为文件夹名,压缩后报送到邮箱hznh@zju.edu.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海燕 81021128  81021085

 

 

 

附件:科技创新创业导师报名表(推荐/自荐)

    附件:科技创新创业导师报名表.docx

 

 

                                                浙江大学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

                             210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