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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浙江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先进个人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 - 2021/12/24

各学院(系)、学园和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2021年度浙江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先进个人的通知》,经评审,评选2021年度浙江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先进个人20名,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公示期自2021年12月24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创新创业学院书面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71-88981157

邮箱:liangss@zju.edu.cn

 

浙江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