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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关于 2018年大学生创业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2018-03-05 03:20:09

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各学部,各学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贯彻落实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加速拔尖创新创造型人才培养,深入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培育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和项目,凝练优秀创新创业成果,经研究,决定启动2018年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浙江大学在册学生(含留学生)。

二、申报条件

(一)为确保第一课堂学习任务顺利进行,每个学生只能负责或者参与一个项目。在校期间曾获得项目立项但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者,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项目内容,包括学生自主立题、教师科研或教学研究课题、社会企事业实际需求的课题。申报项目内容应符合学生实际科研能力和条件。

(三)项目采用院系推荐的方式。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系)联合组建项目团队。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教师。

三、立项内容

立项内容分为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两类。创业训练项目:是指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指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启动、准备阶段: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3月14日,项目构思、团队组建、指导教师联系和交流等。

(二)申报阶段:2018年3月15日至3月31日,各院系将项目申报表、推荐项目汇总表(申报总数多于1项的院系,需对申报项目资助情况进行建议排序),签字盖章后于3月31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交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紫金港校区小剧场B218),电子版发送至gxiaomei@zju.edu.cn。每个院系至少推荐1个申报项目,但推荐项目总量不超过5个。

(三)评审阶段:2018年3月31日至4月9日,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统一答辩,根据名额择优确定最终入选项目进行立项。

五、资助经费

1、经费额度:根据项目情况,分三类进行资助:重点项目2万元/项,共计10项;优秀项目1万元/项,共计20项;普通项目0.5万元/项,共计20项。

2、经费下拨:立项后下拨第一批经费(总经费的1/2),结题验收通过后下拨第二批经费(总经费的1/2)。

3、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项目建设期间,原则上不可以更换负责人。

六、相关指导

创新创业学院将统一组织相关创业指导和培训活动,对立项后的项目进行指导并考勤,各项目参加活动的出勤率将计入最终考核结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高老师

电话:  88981157

EMAIL: gxiaomei@zju.edu.cn

地点:  紫金港小剧场B座218室。

  浙江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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