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浙大本发〔2021〕16号)文件要求,经评审和现场答辩,国创项目25项和创新项目14项均通过验收,具体结题结果见附件。
公示期从2024年6月4日至6月7日。
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均可以书面、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创新创业学院反映。
公示受理: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紫金港剧场B312),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71-88981157,电子邮箱:zhangnan77@zju.edu.cn。
浙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浙江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2024年6月4日